日前,環保部部長陳吉寧就2016年度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等內容向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作報告,提出今年將做好環境保護稅開征準備工作。
2016年12月25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環境保護稅法。這部我國第一部專門體現“綠色稅制”單行稅法將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法律施行之日起,依照法律規定征收環境保護稅,不再征收排污費。
環境稅法迫切性十足
在地方政府招商引資的惡性競爭中,“環境容量”曾經被長期當作招商引資的籌碼。地方政府協助污染企業落地,同時對污染物的排放卵翼庇護,這是當前環境惡化的重要制度根源??康胤秸陨聿荒苷嬲m正上述后果,因為地方政府仍然身處地區競爭的棋局中。
對上述問題,盡管排污費具有一定的遏制作用,但存在較多的問題。“在實際執行中,征收排污費也存在一些問題。比如,執法剛性不足、地方政府和部門干預等,影響了該制度功能的有效發揮。” 財政部稅政司司長王建凡介紹,針對這種情況,有必要實行環境保護費改稅,構建促進經濟結構調整、發展方式轉變的綠色稅制體系,進一步強化環境保護制度建設。
征收環境稅好處多多
環境保護稅可以形成有效的約束和激勵機制,稅收的征管更加嚴格了,可以更加有力地起到促綠色發展的作用。
一是可以增強執法的剛性,減少地方政府和部門的干預,有效解決企業欠繳排污費問題。二是,對主動采取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濃度的企業,給予稅收減免優惠,激勵企業改進工藝,減少污染物排放。三是,能夠促使倒閉高污染高耗能的企業轉型升級,有效地構建促進經濟結構調整、發展方式轉變的綠色稅制體系,進一步強化環境保護制度建設。四是,環保稅法與環境保護法有效銜接,納稅人除履行納稅義務繳納環保稅外,還要按照環境保護法的規定,對所造成的環境損害依法承擔責任。
環境稅帶來的困惑與解答
有這樣一種說法,認為排污收費是環保部門的一項權力,費改稅之后征收職能歸稅務部門,會削弱環保部門的權威,進而降低監管剛性。對此,環境保護部環境規劃院環境政策部主任、研究員葛察忠認為,隨著黨和國家對環境保護越來越重視,隨著環境保護工作的深入開展,環保部門的執法手段更加多樣,抓手將不再局限于排污收費。因此,從長遠來看,費改稅不會削弱環保部門權威,也不會弱化環境監管。
就環境稅接下來的落地實施而言,同樣有人心存疑慮。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院長劉尚希說:“環境保護稅法落地的最大挑戰就是征管環節,稅務部門和環保部門如何協作關系稅法執行效果。”
對此,安永大中華區間接稅主管合伙人梁因樂表示,環境稅法落地的最大挑戰就是征管環節,稅務部門和環保部門如何協作關系稅法執行效果。強化征管手段,切實確保環境稅法起到作用,兩個部門如何配合征收是落實這部法律的關鍵。
環保稅撬動市場新藍海
華泰證券環保研究員徐科表示,《環境保護稅法》實施后,將增加落后產能生產成本,進而降低其競爭力,從而被市場淘汰。“這將利好工業污染治理的相關行業,如工業廢水、工業廢氣、膜技術等細分行業企業;污染需要定量,這也將利好環境監測企業。”徐科指出。
全國工商聯環境商會會長、博天環境集團董事長趙笠鈞認為環保稅法有綠色稅制的意味,在正向激勵和負向懲罰的合力作用下,環境治理需求進一步轉化為環境市場的有效需求。環境服務業產業結構將得到優化,以環境質量改善為目標的環境績效服務模式將有更大的發展空間。
資料來源:中國環保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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