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企業境外投資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的說明
國家發展改革委外資司
黨的十八大以來,國家發展改革委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的總體部署,全面履行境外投資主管部門職責,以“一帶一路”建設為重點,深入推進境外投資領域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支持企業創新境外投資方式,促進國際產能合作,推動形成面向全球的貿易、投融資、生產、服務網絡,加快培育國際經濟合作和競爭新優勢。2014年5月起施行的《境外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9號,以下稱“9號令”)作為境外投資管理的基礎性制度,對促進和規范境外投資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
為加強境外投資宏觀指導,優化境外投資綜合服務,完善境外投資全程監管,促進境外投資持續健康發展,維護我國國家利益和國家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國務院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等法律法規,我們在9號令基礎上,順應境外投資發展需要,總結境外投資管理實踐,形成了《企業境外投資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稱“新辦法”),擬在“放管服”三個方面推出八項改革。
一、在簡政放權方面,新辦法擬重點“放”好哪些
1、和9號令相比,新辦法擬在簡政放權方面推出三項改革,進一步便利企業境外投資。
取消項目信息報告制度。按9號令規定,中方投資額3億美元及以上的境外收購或競標項目,投資主體在對外開展實質性工作之前,應向國家發展改革委報送項目信息報告;國家發展改革委收到項目信息報告后,對符合國家境外投資政策的項目,在7個工作日內出具確認函。新辦法擬取消該項規定,進一步簡化事前管理環節,降低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
2、簡化核準、備案申請手續。按9號令規定,地方企業向國家發展改革委申請核準的材料由省級發展改革部門初審并轉報,向國家發展改革委申請備案的材料由省級發展改革部門轉報。新辦法擬簡化核準、備案申請手續:屬于國家發展改革委核準、備案范圍的項目,地方企業直接向國家發展改革委提交有關申請材料。
3、放寬核準、備案時間底線。按9號令規定,投資主體實施需國家發展改革委核準或備案的境外投資項目,在對外簽署具有最終法律約束效力的文件前,應當取得國家發展改革委出具的核準文件或備案通知書;或可在簽署的文件中明確生效條件為依法取得國家發展改革委出具的核準文件或備案通知書。新辦法擬放寬核準、備案時間底線:屬于核準、備案管理范圍的項目,投資主體應當在項目實施前取得項目核準文件或備案通知書。
此外,和9號令相比,新辦法擬對核準和備案的程序、時限、變更、延續等環節作出更加明確和具體的規定,如兩個以上投資主體如何確定申報單位、受理的程序和憑證、變更和延期的程序與時限等,從而減少自由裁量空間,提高管理的透明度和確定性。
二、在放管結合方面,新辦法擬重點“管”好哪些
和9號令相比,新辦法在簡政放權的同時,擬在放管結合方面推出三項改革,進一步規范企業境外投資。
1、補齊管理短板。近年來,隨著境內企業國際化程度提高,境外投資方式也更加多樣,一些境外投資活動游離于現行管理邊界之外,存在一定風險隱患。按照實質重于形式的管理原則,新辦法擬將境內企業通過其控制的境外企業開展的境外投資納入管理框架。需要指出的是,納入管理框架不意味著納入核準、備案范圍,而是以事中事后監管為主。關于境內企業通過其控制的境外企業開展的境外投資,新辦法擬采取“事前管理有區別、事中事后全覆蓋”的管理思路:對其中的敏感類項目實行核準管理;對其中的非敏感類項目,中方投資額3億美元及以上的,投資主體應當將有關信息告知國家發展改革委,而中方投資額3億美元以下的不需要告知。
2、創新監管工具。針對境外投資監管的薄弱環節,新辦法擬提出建立協同監管機制,通過在線監測、約談函詢、抽查核實等方式對境外投資進行監督檢查。同時,新辦法擬引入項目完成情況報告、重大不利情況報告、重大事項問詢和報告等制度,加強對境外投資的全程監管,從而更好維護國家利益和國家安全。
3、完善懲戒措施。針對惡意分拆、虛假申報、通過不正當手段取得核準文件或備案通知書、擅自實施項目、不按規定辦理變更、應報告而未報告、不正當競爭、威脅或損害國家利益和國家安全、違規提供融資等違法違規行為,新辦法擬明確懲戒措施、加大懲戒力度。同時,新辦法擬提出,國家發展改革委建立境外投資違法違規行為記錄,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等,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實施聯合懲戒。
三、在優化服務方面,新辦法擬著力“服”好哪些
和9號令相比,新辦法擬在優化服務方面推出兩項改革,進一步服務企業境外投資。
1、充實服務內容。新辦法擬明確國家發展改革委在發布境外投資信息、營造公平營商環境和推動海外利益保護等方面的主要任務,將一些實際開展的投資促進和服務工作常態化制度化,同時擬提出投資主體可以咨詢政策和信息、反映情況和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等。
2、建立在線平臺。新辦法擬提出國家發展改革委建立全國境外投資在線管理和服務平臺(簡稱“在線平臺”)。目前,我們正在原有備案管理網絡系統基礎上推進在線平臺建設,今后絕大多數境外投資管理環節(如宏觀指導、信息服務、核準備案、全程監管、聯合懲戒等)都將通過在線平臺進行,從而提高境外投資管理和服務的便利化與透明度。
下一步,我們將在公開征求社會公眾意見的基礎上,對新辦法作進一步完善,為境外投資持續健康發展提供制度保障,促進企業“走出去”行穩致遠。
附件:企業境外投資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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