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公布第五批“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名單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依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創建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管理辦法(試行)》和《關于組織開展2013年度“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創建工作的通知》,經評審和公示,同意北京雁棲經濟開發區等36個產業集聚區為第五批“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具體名單見附件),現予以公布。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以下簡稱示范基地)創建工作要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及十八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堅持走中國特色新型工業化道路,按照上報的創建工作方案和產業發展規劃,進一步做好產業發展和園區建設各項工作,著力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培育壯大戰略性新興產業,加快發展生產性服務業,完善產業配套和服務環境,提高創建發展質量,使示范基地切實成為帶動工業轉型升級、推動工業由大變強的重要載體和骨干力量,始終走在行業前列。
二、要將示范基地的發展納入工業和信息化經濟運行監測體系,加強日常管理和服務。充分發揮政策、資金的引導和帶動作用,在產業規劃布局、技術改造、重大專項、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等方面,集中資源對示范基地予以重點支持。
三、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進一步扎實推進國家級和省級示范基地的創建工作,完善示范基地創建發展的支持政策,健全部省兩級創建、聯動推進的工作機制。
四、按照《創建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管理辦法(試行)》,我部對示范基地實行動態管理,每三年進行一次復核,推動示范基地不斷提高發展水平。
2014年示范基地申報工作具體安排將另行部署。
附件:第五批“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名單
工業和信息化部
2014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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