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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首次明確262個資源型城市到2020年完成轉型任務 |
來源:中國粉體技術網 更新時間:2013-12-06 10:27:37 瀏覽次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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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粉體技術網/班建偉)日前,國務院正式印發《全國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規劃(2013-2020年)》,這是我國首部關于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的國家級專項規劃。
《規劃》首次摸清了全國資源型城市的家底,確定了262 個資源型城市,并按照可持續發展的能力和資源狀況,將資源型城市分為成長型、成熟型、衰退型和再生型四種類型,明確了不同類型城市的發展方向和重點任務。規劃期為2013~2020 年。
《規劃》提出了有序開發綜合利用資源、構建多元化產業體系、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強環境治理和生態保護、加強支撐保障能力建設五大任務,明確了規劃的總體目標:到2020 年,資源枯竭城市歷史遺留問題基本解決,可持續發展能力顯著增強,轉型任務基本完成。資源富集地區資源開發與經濟社會發展、生態環境保護相協調的格局基本形成。
《規劃》指出,實現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目標,必須建立健全促進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的長效機制,即加快構建開發秩序約束、產品價格形成、資源開發補償、利益分配共享和接續替代產業扶持等五大機制。
據國土資源部有關負責人介紹,為保障《規劃》的順利實施,國土資源部將按照職能分工,重點做好以下5方面工作:一是要將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的任務納入國土資源部各項工作及規劃中給予落實。二是繼續加大地質找礦力度,落實已經提出來的找礦突破戰略行動計劃,提升資源型城市可利用后備資源的潛力。三是加大綠色礦山建設力度,轉變資源利用方式,提升城市可持續發展水平。四是提高資源型城市的土地利用節約集約利用水平,支持資源型城市的轉型和可持續發展。五是持續加大礦山環境問題的治理力度。
資源型城市即城市的生產和發展與資源開發有密切關系。具體來講,根據資源開采與城市形成的先后順序,資源型城市的形成有兩種模式,一種為“先礦后城式”,即城市完全是因為資源開采而出現的,如大慶、金昌、攀枝花、克拉瑪依等。另一種為“先城后礦式”,即在資源開發之前已有城市存在,資源的開發加快了城市的發展,如大同、邯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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