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商務部、科技部修訂發布《中國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目錄》。本次《目錄》修訂共刪除34項技術條目,新增4項,對37項技術條目的控制要點和技術參數進行了修改。修訂后《目錄》由164項壓縮至134項,其中禁止類24項,限制類110項。
其中,《目錄》禁止出口的非金屬礦物制品業技術主要包括非晶無機非金屬材料生產技術、低維無機非金屬材料生產技術。
限制出口的非金屬礦物制品業技術主要包括無機非金屬材料生產技術、人工晶體生長與加工技術、聚合物基復合材料生產技術等。
其中,無機非金屬材料生產技術主要包括以下6項:
1.非金屬纖維無石棉增強抗磨材料制備技術
?。?)非金屬纖維無石棉增強材料的配方和加工工藝
?。?)抗磨劑生產技術
2.連續SiC(碳化硅)纖維生產技術
?。?)聚碳硅烷分子量及分子量分布控制技術
?。?)有機硅聚合物連續紡絲技術
?。?)二步不熔化處理技術
?。?)聚碳硅烷裂解合成工藝
3.具有下列特征的碳纖維制品加工技術
?。?)細編穿刺織物技術
?。?)三向錐體織物技術
4.氮化硼(BN)纖維防潮涂層制備技術
5.氧化鋯纖維隔熱材料制備技術
6.化學氣相沉積法(CVD)制備碳化硅(SiC)纖維技術
技術出口是指從中國境內向境外,通過貿易、投資或者經濟技術合作的方式轉移技術的行為。屬于《目錄》禁止出口的技術,不得出口。屬于限制出口的技術,實行許可證管理。未經許可,不得出口。屬于自由出口的技術,實行合同登記管理。
經營主體應對照《目錄》,按照《條例》《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管理辦法》《技術進出口合同登記管理辦法》等規定,履行有關出口許可、合同登記等手續。
商務部表示,本次《目錄》修訂是中國適應技術發展形勢變化、完善技術貿易管理的具體舉措,將在維護國家經濟安全和發展利益的基礎上,為促進國際經貿合作創造積極條件。
附件:《中國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目錄》.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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