兗州區地處京津冀“2+26”通道城市范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標準高、壓力大、任務重,如果單靠傳統保守治理手段,難以達到持續根本改善環境質量的目的。為全面提升企業污染防治工作水平,不斷深化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在充分調研論證的基礎上,兗州區投入2000余萬元,采取以獎代補的辦法,對轄區內所有玻璃企業的清潔能源改造和搬遷工作。
兗州區現有11家玻璃制品企業,共有煤氣發生爐19臺,玻璃窯爐18座,2017年度共消耗燃煤4.8萬噸,對區域大氣環境質量產生較大影響;隨著國家環保標準的持續加嚴,企業排放指標難以達到下階段排放要求,升級改造在所難免,而且企業使用的煤氣發生爐受工藝和技術條件限制,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
這次玻璃企業整治采取分類治理的辦法,對在城市規劃區內和緊臨城市規劃區的4家玻璃企業實施搬遷,今年9月底前停產并拆除燃煤設施,新建玻璃窯爐必須采用清潔能源;對離城市規劃區較遠的玻璃企業進行清潔能源改造,明年3月底前完成并拆除燃煤設施,對規定期限內完不成改造任務的玻璃企業,將依法責令停產直至關停取締。
為確保工作成效,兗州區成立了由區政府分管領導牽頭,安監、環保、發改、經信、住建等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的玻璃企業改造搬遷工作領導小組,印發了《關于對玻璃企業實施清潔能源改造和搬遷工作的通知》,對玻璃企業選址搬遷、升級改造、安全生產、氣源供應等工作進行全方位服務與指導,確保改造搬遷工作順利推進。
據測算,兗州區11家玻璃企業全部完成清潔能源改造后,每年大約可減排SO23.56噸、NOx264噸、煙塵9.64噸,大大降低區域污染物排放負荷,環境效益顯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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