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17年版)》,自2017年7月10日起實施。2015年4月8日印發的《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同時廢止。
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17年版)說明及部分非金屬礦相關行業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如下:
一、《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17年版)》(以下簡稱《自貿試驗區負面清單》)依據現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已經國務院批準,現予以發布。負面清單列明了不符合國民待遇等原則的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適用于自由貿易試驗區(以下簡稱自貿試驗區)。
二、《自貿試驗區負面清單》依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754—2011)劃分為15個門類、40個條目、95項特別管理措施,與上一版相比,減少了10個條目、27項措施。其中特別管理措施包括具體行業措施和適用于所有行業的水平措施。
三、《自貿試驗區負面清單》中未列出的與國家安全、公共秩序、公共文化、金融審慎、政府采購、補貼、特殊手續、非營利組織和稅收相關的特別管理措施,按照現行規定執行。自貿試驗區內的外商投資涉及國家安全的,須按照《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國家安全審查試行辦法》進行安全審查。
四、《自貿試驗區負面清單》之內的非禁止投資領域,須進行外資準入許可?!蹲再Q試驗區負面清單》之外的領域,在自貿試驗區內按照內外資一致原則實施管理。
五、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投資者在自貿試驗區內投資參照《自貿試驗區負面清單》執行。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及其補充協議,《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我國簽署的自貿協定中適用于自貿試驗區并對符合條件的投資者有更優惠的開放措施的,按照相關協議或協定的規定執行。
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準入非金屬礦相關行業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17年版)
序號 |
領域 |
特別管理措施 |
二、采礦業 |
(三) |
專屬經濟區、大陸架和其他管轄海域勘探開發 |
6.對中國專屬經濟區、大陸架和其他管轄海域的勘查、鉆探、開發活動,須經中國政府批準。 |
(四) |
石油和天然氣開采及開采輔助活動 |
7.投資石油、天然氣、煤層氣的勘探、開發,須通過與中國政府批準的具有對外合作專營權的油氣公司簽署產品分成合同方式進行。 |
(五) |
有色金屬礦和非金屬礦采選和開采輔助活動 |
8.禁止投資稀土勘查、開采及選礦;未經允許,禁止進入稀土礦區或取得礦山地質資料、礦石樣品及生產工藝技術。
9.禁止投資鎢、鉬、錫、銻、螢石的勘查、開采。
10.禁止投資放射性礦產的勘查、開采、選礦。 |
(六) |
金屬礦及非金屬礦采選 |
11.石墨的勘查、開采。 |
三、制造業 |
(七) |
航空制造 |
12.干線、支線飛機設計、制造與維修,須由中方控股;6噸9座(含)以上通用飛機設計、制造與維修,限于合資、合作;地面、水面效應飛機制造及無人機、浮空器設計與制造,須由中方控股。 |
(八) |
船舶制造 |
13.船舶(含分段)修理、設計與制造須由中方控股。 |
(九) |
汽車制造 |
14.汽車整車、專用汽車制造,中方股比不低于50%;同一家外商可在國內建立兩家以下(含兩家)生產同類(乘用車類、商用車類)整車產品的合資企業,如與中方合資伙伴聯合兼并國內其他汽車生產企業可不受兩家的限制。 |
(十) |
通信設備制造 |
15.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及關鍵件生產。 |
(十一) |
有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及放射性礦產冶煉、加工 |
16.鎢冶煉。
17.稀土冶煉、分離限于合資、合作。
18.禁止投資放射性礦產冶煉、加工。 |
(十二) |
中藥飲片加工及中成藥生產 |
19.禁止投資中藥飲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術的應用及中成藥保密處方產品的生產。 |
(十三) |
核燃料及核輻射加工 |
20.核燃料、核材料、鈾產品以及相關核技術的生產經營和進出口由具有資質的中央企業實行專營。
21.國有或國有控股企業才可從事放射性固體廢物處置活動。 |
(十四) |
其他制造業 |
22.禁止投資象牙雕刻、虎骨加工、宣紙和墨錠生產等民族傳統工藝。 |
四、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 |
(十五) |
核力發電 |
23.核電站的建設、經營須由中方控股。 |
(十六) |
管網設施 |
24.城市人口50萬以上的城市燃氣、熱力和供排水管網的建設、經營須由中方控股。
25.電網的建設、經營須由中方控股。 |
十、科學研究和專業技術服務 |
(三十一) |
專業技術服務 |
63.禁止投資大地測量、海洋測繪、測繪航空攝影、行政區域界線測繪,地形圖、世界政區地圖、全國政區地圖、省級及以下政區地圖、全國性教學地圖、地方性教學地圖和真三維地圖編制,導航電子地圖編制,區域性的地質填圖、礦產地質、地球物理、地球化學、水文地質、環境地質、地質災害、遙感地質等調查。
64.測繪公司須由中方控股。
65.禁止投資人體干細胞、基因診斷與治療技術的開發和應用。
66.禁止設立和運營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機構。 |
十五、所有行業 |
(四十) |
所有行業 |
93.不得作為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從事經營活動。
94.《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的禁止類以及標注有“限于合資”、“限于合作”、“限于合資、合作”、“中方控股”、“中方相對控股”和有外資比例要求的項目,不得設立外商投資合伙企業。
95.境內公司、企業或自然人以其在境外合法設立或控制的公司并購與其有關聯關系的境內公司,涉及外商投資項目和企業設立及變更事項的,按現行規定辦理。 |
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17年版)非金屬礦相關行業比上一版減少的措施
大類 |
領域 |
比上一版減少的特別管理措施 |
采礦業 |
金屬礦及非金屬礦采選 |
1.貴金屬(金、銀、鉑族)勘查、開采,屬于限制類。 |
2.鋰礦開采、選礦,屬于限制類。 |
制造業 |
航空制造 |
3. 3噸級及以上民用直升機設計與制造需中方控股。 |
4. 6噸9座以下通用飛機設計、制造與維修限于合資、合作。 |
船舶制造 |
5.船用低、中速柴油機及曲軸制造,須由中方控股。 |
6.海洋工程裝備(含模塊)制造與修理,須由中方控股。 |
汽車制造 |
7.新建純電動乘用車生產企業生產的產品須使用自有品牌,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已授權的相關發明專利。 |
軌道交通設備制造 |
8.軌道交通運輸設備制造限于合資、合作(與高速鐵路、鐵路客運專線、城際鐵路配套的乘客服務設施和設備的研發、設計與制造,與高速鐵路、鐵路客運專線、城際鐵路相關的軌道和橋梁設備研發、設計與制造,電氣化鐵路設備和器材制造,鐵路客車排污設備制造等除外)。 |
9.城市軌道交通項目設備國產化比例須達到70%及以上。 |
通信設備制造 |
10.民用衛星設計與制造、民用衛星有效載荷制造須由中方控股。 |
礦產冶煉和壓延加工 |
11.鉬、錫(錫化合物除外)、銻(含氧化銻和硫化銻)等稀有金屬冶煉屬于限制類。 |
醫藥制造 |
12.禁止投資列入《野生藥材資源保護管理條例》和《中國稀有瀕危保護植物名錄》的中藥材加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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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大型主題公園的建設、經營屬于限制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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