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國土資源廳公告
第1號
《云南省非法采礦、破壞性采礦造成礦產資源破壞價值鑒定實施辦法》已經2013年10月21日云南省國土資源廳第15次黨組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3年12月1日起施行。
云南省國土資源廳
2013年11月25日
云南省非法采礦、破壞性采礦造成礦產資源破壞價值鑒定實施辦法
第一條為了規范全省非法采礦、破壞性采礦造成礦產資源破壞價值的鑒定工作,依法懲處礦產資源犯罪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非法采礦、破壞性采礦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3〕9號)和國土資源部《非法采礦、破壞性采礦造成礦產資源破壞價值鑒定程序的規定》(國土資發〔2005〕175號)的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在查處礦產資源違法案件中,對非法采礦、破壞性采礦涉嫌違法犯罪,需要對非法采礦、破壞性采礦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價值進行鑒定的,或者根據公安、司法機關的請求進行上述鑒定的,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省國土資源廳依照本辦法組織開展工作,并出具非法采礦、破壞性采礦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價值鑒定結論。價值鑒定結論作為涉嫌違法和犯罪的證據材料的,由查處礦產資源違法案件的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情況移送有關機關。屬于根據公安、司法機關的請求所出具的鑒定結論,交予提出請求的公安、司法機關。
第四條省國土資源廳成立非法采礦、破壞性采礦造成礦產資源破壞價值鑒定委員會(以下簡稱“鑒定委員會”)。鑒定委員會負責審查有關鑒定報告,提出審查意見。
第五條鑒定委員會主任由省國土資源廳分管副廳長擔任,成員由廳政策法規處、礦產資源儲量處、礦產開發管理處、地質勘查處、執法監察總隊、礦產資源儲量評審中心負責人和聘請的專家組成。
鑒定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廳礦產資源儲量處,負責受理申請、牽頭協調有關處室、組織召開鑒定審查會、起草鑒定結論等日常工作。
第六條聘請的專家應具備以下條件:
?。ㄒ唬﹪临Y源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原人事部)認定的礦產儲量評估師;
?。ǘ﹪临Y源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原人事部)認定的礦業權評估師;
?。ㄈ┦临Y源廳指定的其他人員。
第七條符合第二條規定,需對非法采礦、破壞性采礦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價值進行鑒定的,應當向省國土資源廳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交下列材料:
?。ㄒ唬╄b定申請書;
?。ǘ┻`法案件立案材料及案情調查報告;
?。ㄈ┓欠ú傻V或破壞性采礦的證據;
?。ㄋ模┊數匚飪r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該行政區域內同期同類礦產品市場平均價格;
?。ㄎ澹┓欠ú傻V或破壞性采礦礦山地質資料;
?。┢渌麘峁┑挠嘘P材料。
第八條省國土資源廳收到書面申請后,按下列規定辦理:
?。ㄒ唬┳越拥綍嫔暾堉掌?日內進行審查并決定是否受理。經審查不同意受理的,將有關材料退回;需要補充情況或者材料的,應提出明確要求。
?。ǘ┩馐芾砗?,自受理之日起30日內由省國土資源廳委托本省具有礦產資源司法鑒定資質的機構負責非法采礦、破壞性采礦造成礦產資源破壞價值鑒定的具體工作,并提交鑒定報告。案情復雜的可以適當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60日。在鑒定過程中補充、重新提取鑒定材料的時間,不計入前述時限。
?。ㄈ┳越拥借b定報告之日起7日內,鑒定委員會組織專家對鑒定報告進行審查,召開鑒定委員會會議,對鑒定報告進行集體會審。審查通過的,省國土資源廳出具鑒定結論,未能通過的,應說明意見及理由。
第九條礦產資源破壞價值計算公式
?。ㄒ唬┓欠ú傻V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價值計算公式
W=R×P
式中:
W-礦產資源破壞價值
R-非法采礦采出的礦石量+造成不能開發利用的礦石損失量
P-當地物價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該行政區域內同期同類礦產品市場平均價格
?。ǘ┢茐男圆傻V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價值計算公式
W=Q×P
式中:
W-礦產資源破壞價值
Q-破壞性采礦造成的礦石損失量
P-當地物價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該行政區域內同期同類礦產品市場平均價格
第十條本辦法自2013年12月1日起施行。2004年1月8日省國土資源廳制定的《關于非法采礦、破壞性采礦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價值鑒定的有關規定的通知》(云國土資〔2004〕3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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