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海市正式發布《北海市高端玻璃產業石英砂礦業權資源項目全流程閉環監督管理規則(試行)》,以嚴格監管舉措和全鏈條管控模式,為高端玻璃產業石英砂礦業權項目發展保駕護航,全力推動產業可持續高質量發展。
該規則適用于自2020年5月1日《北海市礦產資源保護條例》印發實施后,北海市范圍內取得石英砂采礦權資源項目的高端玻璃企業,是對《北海市高端玻璃產業石英砂礦產資源配置工作暫行辦法》監督管理工作的重要補充,進一步明晰了監管對象與范圍。
在監管責任落實上,縣(區)政府通過與企業簽訂監管協議,強化屬地監管責任,對石英砂開采、加工、運輸、銷售、使用等全環節秩序進行全面規范。同時,重點監督石英砂礦合規生產經營,堅決禁止共伴生礦非法銷售,持續加強制砂環節監管,并加大對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著力營造健康有序的產業發展環境。為確保企業合規經營,縣(區)政府會同市自然資源、工業和信息化等多部門,每季度對石英砂開采、加工、外運、存儲和使用情況展開聯合核查。企業開采和加工獲得的精砂,包括低鐵超白砂和普砂,必須依據相關規定開展深加工和生產經營活動,嚴格執行投資承諾書和監管協議,若違反將被約談并依法依規處理。在加工環節管理方面,競得采礦權的企業需按規定開展石英砂加工,加工企業納入礦山源頭管理。同時,加快安裝地磅、電子監控、車輛GPS等設備,并定期統計精砂加工和外運量,將地磅等數據與稅務、自然資源、交通等多單位共享,確保加工環節透明、可控。
針對共伴生礦,縣(區)政府加強全流程監管,明確已明確用于礦山生態修復的共伴生礦產,企業不得擅自加工銷售,否則移交執法部門處罰,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對于擅自收購無采礦許可證開采礦產品的行為,市場監管部門將沒收礦產品和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下罰款。
此外,規則還明確了涉及礦山的多種違法行為情形,如超越批準礦區范圍采礦、礦業權倒賣牟利等??h(區)政府和市有關部門加強對轄區石英砂礦山的管控,定期組織巡查,一旦發現違法情形,及時移交執法部門查處。自批準采礦權3年后,相關部門將核查企業投產履約情況,對未兌現承諾產能、未履行協議約定等情況,將實施采礦權限制與收回措施。
此次北海市出臺的全流程閉環監管規則,將有效規范高端玻璃產業石英砂礦業權項目發展,為產業高質量發展奠定堅實基礎。后續,北海市還將根據實施情況,進一步優化完善監管機制,保障產業健康有序前行。
資料來源:北海市自然資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