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7日,安慶晚報記者從太湖縣公安局了解到,該縣警方歷經五個多月的縝密偵查,成功偵破省公安廳毒品目標案件“2015.6.29”非法買賣制毒物案,共抓獲犯罪嫌疑人8名,繳獲易制毒化學品鹽酸3噸多,斬斷了由湖北省黃岡市、鄂州市通往太湖的非法銷售渠道。這也是太湖縣公安局成功偵辦的首例非法買賣制毒物品案。
今年6月份,太湖縣公安局禁毒大隊民警在日常工作中發現小池鎮、晉熙鎮兩地多家石英砂廠未經許可備案,多次從湖北企業非法購買鹽酸清洗石英砂,且購買鹽酸數量特別巨大。太湖警方立案偵查,由于涉案人員較多,涉案物品數量巨大,且系跨省市非法買賣,省公安廳確立為目標案件。
該局立即成立了專案組,制定了詳細的偵查計劃:先以小池鎮盛林石英砂廠為突破口進行調查,摸清非法購買鹽酸的網絡結構;再對晉熙鎮高純石英砂廠進行調查,摸清該廠非法購買鹽酸數量。
8月4日,盛林石英砂廠的老板章某在其廠內轉運鹽酸時被禁毒大隊民警查獲,當場繳獲鹽酸1.435噸。同時,民警獲悉太湖縣劉羊石英砂廠、黃林石英砂廠、偉業石英砂廠、開春石英砂廠所使用的鹽酸均是從章某的上線湖北省黃岡市蘄春縣張某某處購得。
9月4日,高純石英砂廠被禁毒大隊查獲,據該廠法人吳某某交代,其曾先后四次從上線湖北省鄂州市胡某處購得鹽酸31.9噸。
10月14日,專案組赴湖北鄂州、黃岡對胡某、張某某進行抓捕,在當地警方的大力支持下,順利將胡某、張某某抓獲并押回太湖進行審查。經訊問,兩人對未經許可備案,非法銷售鹽酸至太湖多家石英砂加工廠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隨后,劉羊石英砂廠法人陳某某、黃林石英砂廠法人黃某某、偉業石英砂廠法人高某某、開春石英砂廠法人童某某均到案,并如實供述了非法購買鹽酸用于石英砂加工的犯罪事實。目前,該案8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在進一步偵查之中。
辦案民警告訴記者,鹽酸是人們日常生活中經常接觸的一種化工原料,居民洗廁所、清洗瓷磚、清潔外墻經常使用。但近年來,鹽酸也被用于某些苯丙胺類毒品的制作原材料。因而,國務院頒發了《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鹽酸的買賣不僅需要辦理危險化學用品經營許可證,并且需要企業經銷人員到公安機關對每一筆經銷業務備案登記。否則,將涉嫌違法犯罪,情節嚴重,將構成非法買賣制毒物品罪,受到法律的懲罰。
民警提醒廣大的易制毒化學品的生產、經營、使用單位和個人,在涉及易制毒化學品的生產、經營、購買過程中,一定要按照國家規定的相關政策去申請報備手續,避免誤觸“高壓線”。
更多精彩!歡迎關注中國粉體技術網官方微信(bjyyxtech)
|